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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市市场监管局马屿所检查农贸市场内照明灯具使用情况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3-05-07 19:30:55    文字:【】【】【

  近日,浙江省瑞安市市场监管局马屿所对辖区两家放心农贸市场内的照明灯具使用情况展开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有两家肉类经营商户使用不符合规范标准的照明灯具。执法人员现场向商户讲解流通领域肉类交易区灯光照度值标准,并展示符合要求的灯具效果样例,引导商户规范使用照明灯具。

  据市场管理员严女士介绍,市场有给每个摊位配备统一的灯具,而有些肉类经营户会更换成自己购买的“生鲜灯”,这种灯会让肉产品看起来更新鲜有色泽,当然,肉产品本身新鲜度还是有保障的,市场现在推行猪肉无纸化交易,市场内的猪肉经营户都会上传当日进货电子票据到浙食链平台,顾客可以通过扫码来查看猪肉的最新进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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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实物样品表明商品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部分商家会利用“生鲜灯”的照射美化商品的色泽和新鲜度,对一些消费者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可能造成一定误导,现实中,也确有被“生鲜灯”误导,购买了不新鲜商品的案例。如果使用“生鲜灯”并非仅为提天选团队高卖相,而是给商品“遮丑”,就涉嫌违反了相关法律。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对使用“生鲜灯”的商家应提高警惕,在“生鲜灯”和自然灯光下对比观察商品的颜色,不受灯光干扰,采用多看、多闻等方式,仔细辨别商品品质;如果购买到不新鲜或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可以保留好相关票据或凭证,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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